什么是汽車召回制度?
所謂汽車召回制度(RECALL),就是發現已經投放市場的汽車由于設計或者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或不符合有關的法規、標準,有可能導致安全以及環保問題,廠家必須及時向國家有關部門報告該產品存在問題、造成問題的原因、改進措施等,提出召回申請,經批準后對在用車輛進行改造,以消除事故隱患。廠家還有義務讓用戶及時了解有關情況。目前實行汽車召回制度的有美國、日本、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 汽車召回制度始于60年代的制訂了《國家交通及機動車安全法》。該法律規定,汽車制造商有義務公開發表汽車召回的信息,而且必須將情況通報給用戶和交通管理部門,并進行免費修理。1969年5月,美國媒體抨擊歐洲和日本車商私自召回缺陷車進行修理,并特別指出藍鳥漏油和豐田科羅拉剎車故障的問題。6月1日,日本《朝日新聞》報道這個消息后,在日本引起了軒然大波。同年8月,日本運輸省修改了《機動車形式制定規則》,增加了“汽車制造商應該承擔在召回有缺陷車時公之于眾”的內容。
|
|
|